详细内容
医疗证明是指疾病诊断证明、病假证明、死亡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由具有医生执照的医生开具的证明。门诊医师要严格按照病情开写诊断、病休证明,并将其记录于病历。严禁开人情假条。急诊患者的病休证明一般不得超过3天。证明盖章时须持挂号证(或小病历)在假期时间内有效,过期不予盖章,一般不补开病休证明。凡属诊断证明(用于退休、离休、调换工种、意外事故等,须持有关单位证明信和病历,由本院指定的专业组医师开写,方可盖章。
出具《医学诊断证明》的规定
1、临床医师要严格依法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必须由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证明,诊断证明填写齐全,对所出具的诊断证明负有法律责任。
2、特殊诊断证明,如涉及司法、计划生育、伤残等,需要持相关单位介绍信,医师方可按规定出具诊断证明,科主任要审核签名。
3、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严禁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证明文件,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4、不能以患者主诉、症状、体征、描述等非规范的医学诊断出具诊断证明。死亡、病情介绍等禁止使用诊断证明单。
5、出具的诊断证明必须与病历中记录一致,住院患者到医务科,门诊患者到门诊部审核盖章后方可有效。
病假条
尊敬的领导:
我因为身体不舒服,前往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患上重感冒,肺内感染,需要打点滴3天,为此,特请假3天,手头虽有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时间还来得及,待我身体痊愈,一定加倍努力工作,完成全部工作,特请领导批准。
附:医院诊断证明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__年__月__日
休学理由有哪些
1、因病由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必须停课,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
2、在一学期内请假或缺课时间达到该学期课程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准予部分免听者除外);
3、由于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
4、休学申请须填写休学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经所在学院签字后,报教务处批准。
5、学生休学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在学校批准的情况下,因病休学可以连续两年,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对于休学后复学未满一学期的学生,应视为连续休学。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休学的,视为自动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