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诊断证明的管理条例
1、诊断证明盖章后方可生效。专用章应安排专人管理,持章人对医师开具的诊断和病假证明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做好详细登记以备查。
2、诊断证明盖章:住院诊断证明由医务科,门急诊病人由门诊部负责审核、登记、盖章。住院病人诊断证明一般在患者出院时开具,患者必须携带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医务科盖章,门诊病人需携带门诊病历到门诊部盖章。节假日期间患者带上述相关证明到医院办公室盖章,值班人员要认真审核,并做好详细登记。
3、在诊疗过程中,由于姓名记载错误,确需更改者,若仅为同音不同字或仅错一字者,由主管医师填写“诊断证明”预以更正,加盖医务科章即可。如需更改姓氏或两个字以上者,医务科盖章无效,患者或家属需到医保办公室咨询解决。
4、复印件、复写件,未注明出具医师的均不予盖章。
病假条怎么开、病假条去哪里开?
1、医院不开病假条,只开诊断证明。
2、病假条要自己据实写。
3、病假条附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在病假条内说明,并另附原件)。
4、假期回来及时销假。
1、医保服务平台: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点击“综合查询”,选择“出院记录查询”,输入个人信息和出院时间段,即可查询自己的出院记录。
2、医院小程序:打开医院的官方小程序,在首页页面找到“病历查询”功能入口。输入病历号和身份证号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查看自己的病历信息列表。
3、医院前台:亲自前往医院的前台,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向工作人员说明需要查找自己的出院记录。
休学理由有哪些
1、因病由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必须停课,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
2、在一学期内请假或缺课时间达到该学期课程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准予部分免听者除外);
3、由于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
4、休学申请须填写休学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经所在学院签字后,报教务处批准。
5、学生休学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在学校批准的情况下,因病休学可以连续两年,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对于休学后复学未满一学期的学生,应视为连续休学。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休学的,视为自动退学。